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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沁水县四措施力促保护性项目工程建设上台阶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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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沁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推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他们抓住“三夏”有利时机,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四条措施力保机械化保护性耕作任务的超额完成。目前共完成实施面积1万亩,超计划任务0.2万亩。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以县政府名义下发《沁水县2008年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成立全县“保护性耕作项目领导小组”和“保护性耕作技术指导小组”,具体领导和指导各项目区工作的开展。

  二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保护性耕作示范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层层分解任务,县政府与县农机局、与项目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 “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监督一级”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三是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在通过电视、广播、板报、传单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基础上,制作跨公路固定标志牌一个,砖混固定标志碑五块,刷写宣传标语26条,翻印保护性耕作培训教材3000余册,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不定期举办培训班,对农户、农机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全面提高了项目区农民的自身素质。

  四是实行农机与农艺相结合。聘请了植保、土肥、栽培、气象等部门的5位专家组成了保护性耕作专家顾问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确保实施效果。

 

  信息来源: 晋城市农机局 李芳
  编  审: 李双喜     【200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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