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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全省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机局、局直有关单位:

  2004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下,在各市农机管理部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5年,我们将遵循“面向三农(农业、农村、农民),拓宽范围,完善制度,提高质量,全面推进”的工作方针,重点抓好职业技能鉴定新领域开发,扩大鉴定覆盖面;不断完善鉴定规范,加强质量监督,提高鉴定质量。为此,我们按各市主要农机保有量和从业人员数量,下达了2005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任务(见附件),并与各市签订2005年职业技能鉴定目标任务书。为了更好地完成职业技能鉴定任务,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提高思想认识。提高认识是前提。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一项新工作、新任务,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及农机化事业迅速发展进入新的阶段的需要,也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于这项工作开展时间短,其重要性和作用还不完全被社会认知。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农机部门必须从两个层面加大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一是提高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对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思想认识。广大农机从业人员是鉴定工作的主要对象,他们的思想认识深度直接影响我们工作的开展程度。因此,做好向各类农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事关重要,这是工作被动变主动的关键。从这个角度讲,我们在整个鉴定工作的过程要不失时机地、不厌其烦地宣传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的作用、意义和有关政策、精神。可以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以及通过相关会议、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形式进行宣传,造成声势和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二是要提高我们负责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领导及承担具体工作同志的思想认识。我们农机部门的同志确实存在思想认识到位不够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五、十三、二十二、二十四条中,用法律的形式对加强和推进农机职能培训、技能鉴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抓好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农业部在去年五月份对全国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了大调查、大调研之后,确认“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一个大有作为的产业,符合国家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这就说明,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是党的方针政策所要求的,我们必须提升到这个高度认识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以强烈责任心和事业心,克服一切困难,创造条件把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搞好。
   2、加强领导、加大力度,积极推进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各市农机部门要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列为农机化管理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并下达目标任务,作为年度目标任务的考核范围。各级农机部门在人力、物力上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予以支持,为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主管领导要亲自负责,明确任务,加大工作力度,使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开展。
   3、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与农机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互相带动,彼此促进。农机职业技能鉴定与行业管理结合是方向。好的经验证明,职业技能鉴定不能就鉴定抓鉴定,就证书论证书。而是要将鉴定工作与加强本行业、本地区的农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依靠行政手段和行业管理的力量来促进鉴定工作。这样既为鉴定工作提供了保障,同时加强了行业管理,促进了行业发展。从当前情况来说,我们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结合。即与农机作业项目相结合;与农机维修网点审定相结合;与农机跨区作业组织相结合;与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相结合;与开展农业机械示范推广相结合。
   4、完善鉴定规范,加强质量监督,努力提高鉴定质量
   在扩大鉴定数量和覆盖面的同时,逐步完善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程,规范工作行为。配合部“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实施细则”的实施,加强培训、鉴定各关键环节(培训教材、试卷使用、考评员管理、质量督导员聘用)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农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质量。
   5、进一步理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渠道。建议有条件的市要由人事部门总牵头、总负责,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做好相关工种的具体工作。
   另外,从前几年的鉴定工作中反映,部分单位对鉴定工作程序还不十分明确,影响鉴定工作的进展。为此,将鉴定程序的主要环节重申如下:
   1、制定鉴定计划。各站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好当年的鉴定计划。主要包括:鉴定的工种、等级,计划鉴定人数和分期分批鉴定日期等。
   2、发布公告、通知。在实施鉴定前30日发布公告。主要包括:鉴定的工种和等级,报名对象和条件,报名时间、收费标准,指定的参考教材,鉴定时间和地点。
   3、组织报名和培训。考生在报名时间内,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和有关技术等级证书,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须交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并组织考生参加培训。
   4、组建考评小组。实施考核鉴定前,聘任具有相应工种考评资格的考评员组成考评小组。设组长1人,组成人员为3-5人。
   5、提取试题。各站根据鉴定人数、工种、级别从省站提取试题。
   6、组织实施鉴定。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到鉴定场所应试。考评员按照鉴定规范的要求和规定严格考核。考评小组人员进行认真判卷和评定技能成绩,填写鉴定成绩登记表,全体考评小组成员签字后,一式三份报省站。
   7、领取证书。省站对鉴定成绩进行认真审核后,上报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由农业部指导中心和部人事劳动司核准、验印颁发证书。
   8、鉴定总结。各站应在每次鉴定结束后进行总结分析,对考评小组和考评员的工作情况作出评价。填写鉴定统计表,写出鉴定工作总结,将上述所有材料报省站,作为年底评比表彰的依据。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繁荣和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完善以及农机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客观形势对我们推进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和业务实施部门,以及从事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同志,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在总结前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与时俱进,依靠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把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开创新的工作局面,为我省农机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保障,为农村小康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00五年三月一日

 

  信息来源:人事处
  信息编辑:李双喜      [200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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