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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论述了现代农业的概念与内涵,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劳动者文化素质,促进经济良性循环,支撑和保障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民收入提高等方面,阐述了农业机械化与建设现代农业的关系。分析了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促进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引 言 现代农业的概念与内涵 农业机械化与建设现代农业的关系 农业机械化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 农业机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工具,是农业生产力的重要要素。发展农业机械化实质上是一场生产手段的技术革命。农业机械装备突破了人畜力所不能承担的农业生产规模的限制,机械作业实施了人工所不能达到的现代科学农艺要求,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生产力水平,为农场规模扩大,农产品品质提高,形成专业化、商品化生产提供了可能。已经实现了农业现代化的国家,农业固定资产的大部分是农业机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作业都是靠机械设备来完成。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美国每个农业工人拥有的机械设备达1.5万美元,比制造业工人拥有的机械装备高22%。法国和德国的每个农业工人拥有的固定资本也在2000美元以上,日本每个农业工人也拥有1500多美元的农业固定资产。这些国家的农业固定资本主要是机械装备。生产要素的选择和组合不同,反映出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进行生产的方式不同,也反映出不同国家和不同时代的社会生产力具有不同的水平。在农业生产中选择生产方式不变、增加劳动投入和选择改变生产方式、增加机器投入、减少劳动投入是两种不同的技术路线,其结果是前者生产力提高缓慢,现代农业建设进程缓慢,竞争力弱;后者生产力提高快,现代农业建设进程加快,竞争力强。 农业机械化发展促进了农业劳动者文化素质的提高 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中说:“在解释农业生产的增长量和增长率的差别时,土地的差别是最不重要的,物质资本的差别是相当重要的,而农民的能力的差别是最重要的。”从人力资本理论角度阐述了农民的能力和素质与现代农业的关系。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过程,要求农民必须具备一定的科技文化素质和修养,才能较好地掌握农业机械的操作、使用、维修及相应的农业机械化技术。2003年,我国乡村已有农机户3054.6万户,占乡村总户数的11.5%,农机作业服务组织20多万个,乡村农机人员3742.3万人。也就是说,我国农民中已有10%以上不是使用手工工具的传统农民,而是使用农业机械生产经营的新型农民。这是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重要原因。根据1990—2002年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和农业劳动力文化素质(用每百个农业劳动力中文化状况表示)的历史数据,对农业机械化与农业劳动力文化素质之间的关系进行定量分析。结果显示,农业机械化水平与农业劳动力文化素质指数显著正相关,在此期间,农业机械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农业劳动力文化素质指数提高0.2389。国际经验也能给我们提供很多例证。例如,农业机械化水平很高的美国农民,不但普遍受到12年义务教育,受高等教育的也占30%以上,而且这个比例越来越高,无论是农场主还是一般农民,都会使用农业机械,农业劳动生产率都非常高,这也是其农业现代化水平高、农业国际竞争力强的重要原因。 农业机械化过程将产生内生增长的良性循环效应,是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 从一定意义上说,农业现代化是农村工业化过程,其中包含农业机械化过程。从各国推进农业机械化的内容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形式看,尽管各国选择了不同的发展模式和途径,但共同点都要解决农业机械化问题。可以说,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由于农业机械化是对传统农业改造的技术进步过程,农业机械化投入是农业生产方式除旧布新或推陈出新的新陈代谢过程。根据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农业机械化投资会引致知识的积累,农业机械投入与知识积累形成一种有形投入与内生增长相结合的复合资本品,又将加快技术进步的进程,技术进步又可以提高农业机械化投资的效益,使农业经济系统出现增长的良性循环,从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长期经济增长,提高竞争能力。 农业机械化为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划分一个时代的生产力水平,不是看它生产什么,而是看它怎样生产,用什么样的工具进行生产。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主要指标是农业劳动生产率,而农业机械化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主要手段。20世纪末,美国工程技术界把“农业机械化”评为20世纪对人类社会进步起巨大推动作用的20项工程技术之一,列第7位。这一评价基于100年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所引发的农业生产方式的根本变革,大幅度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有力地保障了世界农业发展和食物安全。客观地反映了农业机械化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在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国际上通常把农业机械化水平和效益的高低作为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主要标志。 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民收人提高,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进程 农业机械化的过程,是农业生产要素中农业机械增多、农业劳动力减少的过程,也是农民收入提高,工农差距、城乡差距缩小,农工贸协调发展的过程。因此,农业机械化与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提高有密切关系。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农民收入是衡量农业现代化程度、社会进步、产业结构和贫富状况的重要指标。已经实现农业机械化、现代化的发达国家,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都小于8%,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在2%~5%之间,现代农业生产不仅能用很少的人力生产出保障社会需求的丰富多样的农产品,保障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和食物安全,还可转移出很多的农业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的生产经营,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使世界经济更加繁荣,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此时,农业劳动生产率、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都能达到甚至超过社会平均水平。农业和整体经济协调发展,社会需求和消费水平提高。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力,使农业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大量转移和由农村向城镇转移成为可能,产业结构、城乡结构调整优化,使资源配置更有效率,从而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进程。 我国农业机械化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农业机械化现状 2003年,全国农业机械原值达到3362亿元,乡村农户平均拥有农业机械原值1300多元,占农村住户年末每户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的25%。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6.04亿kW,平均每百亩耕地拥有农机动力31kW。拖拉机保有量达到l494万台,其中大型拖拉机97.26万台。联合收获机36.22万台。平均每百亩耕地拥有拖拉机数量0.77台,配套农机具1.18部;每百户拥有拖拉机数量6.1台。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33%,其中机耕水平47%,机播水平27%,机收水平19%。有12个省(市、区)的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40%,其中8个超过50%。农业机械化作业领域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由大田农业向设施农业,由种植业向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全面发展,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发展空间不断扩大。在小麦、水稻、玉米、大豆四大粮食作物中,小麦基本实现生产过程机械化,播种、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74%和?2.8%。水稻栽植、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为6%和23%;玉米播种、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为47%和1.9%;大豆播种、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为47%和23.2%。棉花、甘蔗、油菜等主要经济作物及牧草机械化等仍是薄弱环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必须加以解决。一是农业机械化发展已严重滞后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农业机械化投入不足,农机品种、质量、农机作业项目和农业机械化服务不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需要的矛盾日益突出,农业人口过多和农业生产方式落后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农业机械化落后已成为制约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主要症结,成为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障碍。二是农业机械化水平很低,与农业大国的地位及日益增强的经济实力很不相称,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现代农业的战略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三是农业机械化水平不适应农业参与国际竞争。 从总体上看,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依据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方法》判断,仍处于初级阶段(即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关键时期),仅相当于法国20世纪50年代,韩国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水平,迫切需要国家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其发展。 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加快农业机械化政策法规建设步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已正式实施。围绕该法,完善配套措施和保障手段,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行业宏观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加大政策法规对农业机械化的支持保护力度。 进一步加大农业机械购置和使用补贴力度 从2000年开始,我国总体上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的转折期。2002年,上海、北京、天津、浙江、广东、江苏、福建、辽宁、山东、黑龙江、湖北、吉林、重庆、山西等14个省(市)处于或进入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阶段。2003年,全国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城市化水平达到40.53%,全国税收收入超过2万亿元(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我国已进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进入反哺期和转折期的省(市)和地区将继续增加。因此,中央财政补贴应加大农业机械的购置补贴力度,以增加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运用,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 除采取政府补贴、部分出资的政策扶持外,还可通过建立基金、提供优惠贷款等方式,积极引导农民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农业机械化,发挥政策调控功能,以调整、优化我国农业机械装备结构,适应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 依法对农业机械作业继续执行免税政策,对标准化、规模化机械作业实行一定补贴政策,以充分发挥农业机械作业效率,降低作业成本,增强农机经营主体的竞争力。 实施农业机械用油优惠政策 对农用燃油实行减免税和价格补贴,是WTO成员国政府通过生产资料补贴给农民的间接性收入支持。我国应尽早实施农用燃油补贴政策,以降低农业机械作业和农业生产成本,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 在国家将要实施的燃油税改革中,应依法对农业用油实行免税政策。并通过部门转移支付的方式,对田间作业用油实行30%~40%的价格补贴。补贴对象以农业机械经营者为主。 加大财政对农业机械化科技的投入力度 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的决定性因素。国家应依法加大对有关科研机构和院校从事农业机械化科学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应尽快建立农业机械科技开发专项基金,组织实施重大新型农业机械产品和配套机具的开发和生产。重点解决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科研开发总体滞后,不能满足结构调整需求等问题。对市场需求大的短缺产品进行重点开发。通过政策扶持、科研开发和示范推广,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部门、推广部门参与的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体系。 加强农业机械化新技术试验、示范工作 结合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选择有一定基础、区域经济明显的市(县),进行重点示范和扶持,提高农业机械装备和机械化水平。国家设立的基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应当以试验示范基地为依托,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无偿提供公益性农业机械技术的推广、培训等服务。通过加强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项目示范作用。根据当地农业发展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规定,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 加强公共服务和从业人员培训 充分利用现有的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体系,行使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通过增加投入,加强培训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培训手段和设施,增强培训能力。采取多种措施,分期分批对农民机手、农业机械专业户和基层农业机械管理人员开展农业机械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并将培训费用支出列入部门财政预算。 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 继续实施农业机械化“走出去”战略,加强政府间的农业机械化合作与交流,一方面加强农业机械标准化、质量监督等领域的交流,借鉴国外经验,逐步建立完善的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另一方面扩大有竞争优势的农业机械化技术输出和农业机械产品出口。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国内农业机械企业在境外投资办厂,扩大我国农业机械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鼓励国外先进农机企业到我国合资或独资办厂,促进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应用和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的提高,加速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进程,全面提高我国农业竞争能力和农业国际竞争力。 结 束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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