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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人们提起生态环境建设的话题,无不联想到1998年长江流域暴发的大洪水和近几年北方地区频繁发生的沙尘暴,因而无不谈到退耕还林、种草种树。事实上,这几年大江大河治理和退耕还林(草)的工程建设规模、速度、质量都是空前的。这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也是治山治水的历史性进步。这不能不说是人们对生态环境建设的一种意识觉醒和行为自觉。当然,这仅仅是对生态环境建设的初步认识和阶段性成果。 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日益猖獗的沙尘暴和日益加剧的水土流失,不仅仅来源于荒山、荒坡和荒漠,而且还来源于更大范围的裸露农田和裸露施工区。鉴此,要全面建设和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不抓退耕还林(草)不行,但光抓退耕还林(草)也不行,必须坚持治山治水治农田齐抓并举,常抓不懈。也许有人会说,早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就开始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特别是山地丘陵区的机修梯田建设,为治理水土流失发挥了重要作用。的确,这是值得肯定的一面,尤其是在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条件下,过去的基本农田建设功不可没。但也同时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或者说是传统的负面影响犹在。因为作用于基本农田上的传统耕作技术,形成了疏松的土壤,虽然比过去的坡耕地能多渗水、多蓄水,但由于裸露的地表还不能抵御大雨、强风的袭击,水蚀、风蚀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的遏制因而从生态环境建设的角度看,过去的基本农田尚未得到根本的治理。鉴此,本文提出的“治理农田”,是一种集生产目标于生态目标有机结合的新的治理方式,是一种能够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起来的新的治理方式,这种新的治理方式就是令人们日益刮目的保护性耕作技术。 所谓保护性耕作技术,是指“用大量秸秆残茬覆盖地表,将耕作减少到只要能保证种子发芽即可,主要用农药来控制杂草和病虫害的耕作技术”。现在,撇开它有利于农民节本增效的好处不说,单仅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而言,也值得大力提倡。 人常说,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原因是参天大树挺立于灌木丛生、杂草遍地“生态环境”之中。既减少了蒸发,又减少了风蚀、水蚀。当大雨降临时,雨水先被杂草固定的枯枝落叶所拦蓄,然后缓慢渗入疏松多孔的土壤中。一旦水“满”溢流,经杂草和枯枝落叶的过滤,很少有泥土流出,所以,人们往往看到的是潺潺流水,清澈见底。这就是青山与绿水维系生态环境“自净化功能”的循环机理。令人惊叹的是,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亦有类似的循环机理。从前面就关于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概念中可以看出,它的核心技术是秸秆残茬覆盖和免耕硬茬播种,这就相当于把森林的“枯枝落叶效应”搬到了农田,从而也改变了作物生长的环境,并逐步使基本农田形成了改善生态环境的基本单元。由于秸秆残茬覆盖在地表层,减少了土壤的裸露,减少了土壤风蚀及降水对地表土壤的冲刷,加快了雨水下渗速率,大大减轻了雨水在地表产生的径流,从而达到了保水、保土、保肥的目的。根据尧都试验区人工降雨模拟试验结果,在1.37mm/min的强降水条件下,传统耕作地表10min出现径流,保护性耕作地表35min出现径流,径流量减少51.2%,土壤流失量减少80%,蓄水量提高20%以上。同时,也为大量秸秆“处理难”的问题找到了出路,杜绝了“地头一把火”,减少了资源浪费和大气污染。 综上所述,把保护性耕作称之为一种新的治理方式一点也不过分。过去,我们在小流域治理和基本农田建设的过程中,提出过一个观点,就是“以保护基本农田为中心的粮、林、草镶嵌式结构布局”,从综合治理的角度提出了生态建设和农田建设的问题,这与以往的单向治理相比的确是一大进步,但依然把基本农田置于被保护的位置。如果周围没有林草保护,基本农田还是一个水土流失的基本单元。只有保护性耕作介入后,才使传统耕作技术发生了新质意义的变化,才赋予了基本农田的自我保护功能和改善环境功能,成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独立体,从而揭开了治理基本农田的新篇章。 由此可见,要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不仅要退耕还林(草),恢复植被,治山治水。而且要实行保护性耕作,治理农田。只有把保护性耕作与种草种树看得同样重要,治山治水与治理农田同时并举,做到青山常在,农田覆盖,才能填补生态环境建设的空白,纳入全面建设生态环境的轨道。如果不注意保护性耕作改善生态环境的功能,不在更大的范围实行保护性耕作,我们退耕还林(草)的努力,以及为防止水土流失和沙尘暴所采取的一切措施,都将大打折扣。果真这样,岂不是一大憾事?甚至是一个历史性的遗憾! 作者:山西省农机局 许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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