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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作制度的倒退与耕作制度的革命

许继光论保护性耕作之十七

  在一些地方,“秋天不耕地”和“秸秆直立越冬”几乎是两种相伴而生的耕作现象。

  近几年来,眼看到了深秋季节,但还能看到村落周围和公路两旁的一片片玉米秸秆依然立在那里。玉米秸秆在秋风中瑟瑟作响,似乎在告诉人们这里“秋耕史”的终结,又像在为自己的命运祈祷。事实上,这种“祈祷”绝非“杞人”忧天,因为它们熬过寒冬,迎来春天,却面临着不同的命运。有一部分秸秆或者被粉碎后通过翻耕直接还田,或者被一种叫做“条带免耕播种机”的机器,通过边粉碎边播种,使大约三分之一的秸秆残茬仍然覆盖在地表。不少人都知道,前者是机械化旱作农业的一项措施,后者则是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简称保护性耕作)的一项核心技术。秸秆的命运无论从前述的哪一种耕作措施中找到归宿,都算是幸运的。

  然而,不幸的是,有相当数量的秸秆难逃厄运,终究被付之一炬。这里,且不说焚烧秸秆带来的污染环境、影响交通、危及树木(烧死、烧伤)等严重后果,因为全社会对此已经到了厌恶乃至痛恨的程度。现在,需要思考的问题是,点燃秸秆者大都是种田者本人,难道他们不知道烧秸秆就是烧肥料吗?他们的行为是一种理性的选择,还是一种无奈的表现?这种“不耕地再加上烧秸秆”的行为,对耕作制度来讲,究竟意味着什么?

  要回答这个现实问题,我们不得不回到问题的起点。在上个世纪的六、七十年代,特别是“农业学大寨”时期,每年年底检查农业工作时,有一条重要标准,那就是“不留一亩白茬地”。当时,乡村干部在安排“秋耕”工作时,又把这个标准变为一个号召、一个口号,可以说是做到了家喻户晓。凡是从那个时代走过来的人,很可能至今记忆犹新。然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到现在历经二十八个年头,恐怕谁也说不准到底是从那一年的秋季开始不耕地了。不过,这是无关紧要的细节,要害是农民为什么不耕地。通过走访农户,不外乎以下几种情形:一是算经济帐使然,尽管知道秸秆粉碎再深耕还田对高产稳产有好处,但减少了两道作业的费用足以抵补减产的损失;二是算产量帐使然,如果说刚开始烧秸秆是无奈的选择,可后来发现春季烧掉秸秆后,先旋耕(1~2次)再播种,产量也几乎不减,当“不留一亩白茬地”的行政约束解除之后,“烧秸秆——旋耕——播种”便成为一种自然形成的耕作模式;三是力不从心使然,有些农民虽然知道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还田的好处,但由于缺少机具,既不能处理地表,又不能在硬茬地播种,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能“一烧了之”。

  对后一种情形我认为可以理解,而对前两种“算帐后”的选择则应当指出其非理性的一面,指出其在耕作制度上的倒退的表现。在过去的研究报告中,我们把传统的旱作农业和机械化旱作农业的本质归结为“土壤水库”的建设,而决定“土壤水库”库容大小和功能好坏的主要因素则是增施有机肥料和秸秆还田。根据这个原理,不耕地+烧秸秆,无异于切断了“土壤水库”建设的途径,或者说意味着 “土壤水库”的功能开始遭到破坏,甚至可以说是对“土壤水库”功能的一种釜底抽薪式的破坏——是在机械化旱作农业基础上的倒退。

  至于有人认为烧了秸秆也似乎没有减产,那完全是一种错觉,或者说是一种暂时现象。应当认识到,粮食产量如何,是各种影响因子在一定时期内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且有些因子的“综合作用”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大量实践证明,在一个特定的地块,通过长期的“土壤水库”建设,便能够形成较高和较稳定的蓄水保墒能力。在这样的地块,烧秸秆暂时不会引起产量的较大变化是完全可能的,这是由于作用力的“滞后效应”所决定的。但可以肯定地说,当焚烧秸秆终于招致土壤肥力下降——“土壤水库”功能衰减之时,产量锐减就会成为人们不愿看到的事实。当然,到那时,其它新的增产因子(新肥料和新的良种良法)也可能弱化或抵消减产的势头,但来自各地试验区的可比性数据以及农民的切身感受一定会直接或间接证明焚烧秸秆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也许不少人正因为对这个将要产生的后果估量不足,因而有的面临危机却似乎看不到危机,有的在寻找出路时还是那样的从容不迫。

  那么,正确的出路在哪里?出路就在于化腐朽为神奇,把耕作制度倒退的现实危机看作耕作制度进步的潜在因素,通过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使广大农民不仅成为节本增效的能手,而且成为“环境友好型”的使者。这绝不是空想,因为在一些地方已把这个思路变为现实的生产力,已把“山重水复”的现实危机转化为“柳暗花明”的胜境。

  所谓保护性耕作技术,就是通过免耕少耕、秸行残茬覆盖、合理深松、化学除草灭虫,达到保水、保土、保肥、抗旱增产、节本增效、改善生态的目的。特别是它能够减少土壤水分蒸发、减少降雨径流、防止水土流失、治理沙尘暴的社会性、公益性功能,更为各级政府所重视,显示出它强大的生命力。原来,对保护性耕作来说,秋季秸秆直立不耕地,不仅不是坏事,而且可以成为其中一种技术体系的必要条件。秸秆直立越冬,可以免除翻耕土壤所带来的风蚀,还可以尽量减少动土,以保护土壤结构和土壤中的微生物系统。到了春季,可用秸秆还田机把秸秆打碎,再用免耕播种机直接播种;也可用条带免耕播种机边粉碎秸秆边播种。这两种机器播种后,地表的秸秆残茬覆盖量仍可达到30%以上,符合保护性耕作的技术要求。当然,这只是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中的一员,目前大面积推广的保护性耕作技术还是秋季秸秆还田+地表处理,对此这里不作详细介绍。现在,我想重点重申的是,传统旱作农业、机械化旱作农业、保护性耕作这三种耕作技术体系的本质特征的一致性。它们共同的本质特征就是建设“土壤水库”,在本质意义上三者都属于旱作农业发展的范畴。主要区别在于建设手段不同、标准不同,传统旱作农业建设的是“浅水库”,机旱农业是“深水库”,保护性耕作是“带盖子的深水库”。这样,既揭示了三者在抗旱增产机理上的一脉相承,又反映了旱作农业发展中的阶段性特征,从而可以丰富和发展建设“土壤水库”的理论。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不耕地+烧秸秆=耕作制度的倒退;不耕地+秸秆残茬覆盖+免耕播种机播种=保护性耕作核心技术=耕作制度的革命。正是这个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保护性耕作,才为焚烧秸秆找到了根本出路,把滑向倒退的耕作制度拉上历史性进步的轨道,进而引发了一场耕作制度的革命。

 

  作者:许继光(研究员、副局长)

  单位:山西省农机局
    

  信息来源:山西农机信息网   
  信息编审:李双喜     [2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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