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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退一步”的方式实现技术进步

许继光论保护性耕作之十八

  传统旱作农业(主要靠人畜力)的核心技术是增施有机肥料,有了它,才能和其它技术一起不断培肥地力,形成“土壤水库”;机械化旱作农业(简称机旱农业)的核心技术是秸秆粉碎深翻还田,有了它,才能和其它技术一起建设“土壤水库”;保护性耕作的核心技术是免耕少耕+秸秆残茬覆盖,有了它,才能使“土壤水库”盖上盖子。如果把传统旱作农业称之为“浅水库”,把机旱农业称之为“深水库”,保护性耕作则可以称之为“带盖子的深水库”。

  要形成“带盖子的深水库”,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要有秸秆残茬,二要覆盖在地表(一般要求播种后的秸秆覆盖量达到30%以上),三要覆盖在机旱农业的地块上。达到了“三要”,就为实施高标准的保护性耕作奠定了基础。

  然而,具体到某些地方,并不具备这个理想的条件。例如,在山西省北部和高寒冷凉山区,玉米秸秆和谷草一般都用作牲畜饲草、饲料,其它杂粮作物的秸秆量也比较少,很难满足保护性耕作技术对于秸秆覆盖量的要求。在这些地方,似乎不适宜推广保护性耕作。但是,这些地方一般都是经济落后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无论从增加农民收入的角度,还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视野,发展保护性耕作显得更为迫切。在这些地方,既不能用高标准的要求“强行”发展,又不至于成为发展保护性耕作的“盲区”,于是,只能从当地实际出发,探寻一条切实可行的新路子。

  首先,要建立弹性技术体系。①尽量免耕少耕,底线是秋季不耕地,留茬固土越冬;②尽量多留一点秸秆,底线是留高茬;③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每2~3年深松一次。这可以简称为留茬固土模式,也可以称之为低标准的保护性耕作。当然,对这种技术模式有人提出质疑,主要论据是秸秆稀少,纵然是“高茬”,也难当重任。我认为,对这个问题需要作具体分析。这里,我们不妨分析一下未搞保护性耕作之前的耕作方法。一般说来,这些地方每年秋天、春天都要翻耕地。“秋耕壮垡”是传统旱作农业的一项措施,当地农民叫“晒阳土”;春耕主要是为播种创造条件。这样,每年翻耕两次,特别是秋耕,引起了严重的风蚀和跑墒。左云县农机局局长李忠写过一篇调查,题目是《从百年古坟看保护性耕作》,他比较了不同年代古坟地表离耕地地表的距离,最老的古坟已有几百年的历史,高出地表50多厘米。仅以百年古坟、五十年古坟、三十年古坟比较,大约每相差30个年头便形成10厘米的高度距离之差,这意味着每隔30年就有10厘米的活土层被风蚀“吃”掉了。随着岁月的流逝,古坟显得越来越高,并不是它越长越高,一方面是古坟植被的“保护性”使然,另一方面是土壤耕作层风蚀的“破坏性”使然。这些数据的准确性虽然尚待商榷,但作为结论定性的依据已经足够了。由此推断,如果实行留茬固土秋季不耕地,就可以有效地保护活土层,既可以保护耕地生产力,又可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虽然同中南部地区的保护性耕作之作用不可同日而语,但与当地的传统耕作法相比,不是前进了一大步吗?如果继续探究,即使是所留之“茬”的保护生态作用和培肥地力作用尚显微弱,但只要坚持下去,也可以聚少成多,积小胜为大胜。何况,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另劈溪径,继续前进。应当相信,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和政府扶持力度的加大以及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必然使役畜纷纷“下岗”,役畜退役后又必然会减少秸秆的消耗量,这样,至少在北部的一些地方,用以发展保护性耕作的秸秆就会逐步多起来,至少是留的“茬子”会逐步高起来。若此,岂不是一个从“留茬固土”演进到“秸秆覆盖”的自然过程(虽然这个过程还比较长)?!到那时回头看,就不会把“留茬固土”再看成是无奈的选择,而是把它看作是保护性耕作发展的“初级阶段”,把它看作是一个符合当地实际的、可塑性强的“弹性技术体系”。这样,采用“留茬固土”与高标准的保护性耕作相比,似乎是“退”了一步,但谁能否认这不是以“退一步”的方式实现技术进步呢?

  其次,要建立弹性机具系统。保护性耕作的核心技术要靠保护性耕作的机具系统来体现。弹性技术体系必然要求弹性机具系统与之相适应。所谓弹性机具系统,是指体现核心技术要求的机具选型所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免耕播种机是体现保护性耕作核心技术的主体机具,但在弹性机具系统中,它不表现为唯一性。在山西省北部及山地丘陵区,究竟用哪一种播种机,要因时、因地、因生物环境制宜,或者说是技术体系的多样性决定了机具选择的多样性。比如,在山西省平鲁县保护性耕作示范区,每年用的播种机是不一样的。如果墒情不好,就采用免耕播种机播种。因为它能“耠干种湿”,与传统耕作法相比,有利于出苗的优势特别明显。但如果墒情较好,就采用旋耕播种机播种。这里引出一个尚未定论的问题,有些学者认为,旋耕播种机不能算作保护性耕作机具,理由是对土壤的破坏性较大,并且容易杀伤蚯蚓。我认为,这在理论上是说得通的,然而在实践中却又碰到了难题。如果在墒情好的条件下用免耕播种机播种,存在着一个草、苗同长的问题。杂粮产区的草特别杂,而且生命力强,这几年试用除草剂,无论是播前“封闭”,还是苗期喷洒,都收效甚微。在这种情况下,采用旋耕播种机播种,既播了种又灭了草,苗子长起来了,杂草刚出土,恰好解决了草、苗同长的难题。从实践看,旋耕播种机可谓在特殊时期立下了汗马功劳,对之不仅不给予褒奖,反而将其打入保护性耕作机具的“另册”,实在有失公平。虽然它扰动土壤的力度较大,但“杀伤蚯蚓”有点像“莫须有”,因为这些地方土壤瘠薄,尚未形成养育蚯蚓的能力。再退一步说,即使付出一点代价也是值得的。农民是天然的“算帐派”,只要符合两“害”相衡取其轻的原则,只要有利于保护性耕作在这些地方“落户”和可持续发展,让旋耕播种机派上用场有什么不可以呢?为了打胜仗,十八般兵器都可以用。同样道理,只要符合保护性耕作技术的一般原理,并且能够体现为当地耕作制度的一种进步,为什么偏要说这个不行那个不行呢?如果一切从实际出发,就让我们尊重农民和基层农机人的选择吧。就算旋耕播种机与免耕播种机相比是“退了一步”,但在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况下,为了体现保护性耕作核心技术的要求,找到符合当地实际的路子,这一步还是“退”得值。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以“退一步”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技术进步。这虽然不是理想的选择,然而却是现实的选择。

 

  作者:许继光(研究员、副局长)

  单位:山西省农机局
    

  信息来源:山西农机信息网   
  信息编审:李双喜     [2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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