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机局、农机试验鉴定站:
为认真贯彻农业部等6部委《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市发[2006]1号)和《农业部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市发[2006]2号)文件精神,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机质量专项检查行动。现将《山西省2006年农机质量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市局要按照全省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狠抓落实,按照省局确定的时间进度要求完成检查任务,上报总结(汇总)材料,及时反馈和处理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山西省2006年农机质量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二ΟΟ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山西省2006年农机质量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等6部委《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市发[2006]1号)和《农业部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市发[2006]2号)要求,根据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印发<山西省2006年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机科字[2006]9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建立规范的农机市场秩序,提高全省农机产品质量为目标,促进我省农机质量监督体系的完善,推动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的发展,有效保障农机质量稳定、安全可靠,保护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内容与方法
1、检查范围与对象:全省范围内农机生产、销售企业。
2、检查产品:(1)实施生产许可证的内燃机、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饲草粉碎机、铡草机、青饲料切碎机和组合机)、棉花加工机械(锯齿轧花机、液压棉花打包机)、潜水泵等五种产品;(2)实施3C强制认证的植保机械(背负式喷雾机器、背负式喷粉机器、背式喷雾喷粉机器产品);(3)农机推广鉴定产品。
3、具体检查项目:见附表1、附表2、附表3。
4、检查方法:以座谈了解、查看资料、查验机具标签等方式。按检查项目要求,以县为单位,对各生产或销售企业的每一种机型,进行填表登记。
三、工作组织与时间进度安排
1、5月底前,各市农机管理部门按照省局方案要求,组织以市农机鉴定站及县级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为主要力量的检查队伍,制定本市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完成对市县检查人员的落实培训工作。
2、6月份起实施检查,7月底前完成现场检查登记工作。
3、8月份收集、汇总、分析检查结果,以市为单位在8月底前将全市检查结果上报省局科技处和省农机试验鉴定站。
4、9月份省局汇总、分析、核实全省检查结果,形成全省农机质量专项检查综合报告。
5、10月份省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完成专项检查的通报、处罚等后处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保障经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2、认真组织。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是加强全省农机市场产品质量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活动的开展,抓好前期的人员培训,提高参检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检查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3、严格要求。专项检查工作要讲究方法,实事求是,遵章守纪,严格要求,不向被检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各受检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应予积极配合。
4、做好总结。各市要在认真组织检查的基础上,对全市检查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形成工作总结。总结时要注意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全面分析有关情况及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或建议,同时要做好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省局亦将在年终总结时,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附表: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查登记表等(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