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项目情况调查的通知

晋农机科字[2006]20号

各市、有关县农机局(中心):

  为了加强保护性耕作项目管理,省局拟对全省保护性耕作项目县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建立项目电子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和目的

  结合山西省承担的农业部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项目《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长效机制研究》,省局专门编制了《山西省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项目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和《山西省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经济效益专题调查表》(见附件2)。该项目将在全省范围采用典型案例和数据资料调查相结合,全面了解我省保护性耕作发展现状,包括技术体系的适用情况、农民的接受情况、政府资金投入方式及效果等。其目的是建立我省保护性耕作项目电子档案,同时提出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的长效机制以及建立这种机制的途径和措施,促进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调查范围和组织领导

  “项目情况调查表”要求2006年立项的全部国家级和省级保护性耕作项目示范县填报,“专项调查表”要求以下16个国家项目县和省级重点项目县填报:尧都、潞城、长子、屯留、高平、孝义、平陆、永济、襄汾、定襄、介休、寿阳、泽州、柳林、怀仁、阳高。

  此项调查工作由省、市农机局组织开展,省局主要负责对市级调研人员和16个县的专业调研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市局负责对本市项目县参加调研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请各市局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搞好本市各项目县调研工作。此项工作将作为2006年度全省保护性耕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调研工作结束后,将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06年5月~6月,由山西省农机局与中国农业大学共同起草调研方案。

  第二阶段,7月上旬,对各市及有关县参加调研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部署调研工作。

  第三阶段,7月3日~7月28日,各市组织有关项目县按照调研方案进行调研,填报书面调查表,并于7月28日前由各市局统一报送省局科技处,电子文档同时发送到sxkjwjc@126.com。

  第四阶段,7月28日~8月10日,省局组织专家对各县调查情况进行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至各有关单位,完善调查表。完善后的书面调查表加盖公章后于8月10日前由各市局统一报送省局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第五阶段,8月10日~9月10日,总结报告,表彰奖励。

  本通知刊发在山西农机信息网(http://www.sxnj.org.cn)上,可随时下载。

  

  附件1:山西省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项目情况调查表(下载)

  附件2:山西省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经济效益专题调查表(下载)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信息来源:科技处 
  信息编审:李双喜    [200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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