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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有关县农机局(中心): 根据《山西省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省局定于10月中旬对全省实施保护性耕作的项目县进行检查考评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评、验收工作的组织 检查考评和验收工作分省、市两级进行。省级项目重点县和国家项目县(见下表),由省农机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检查考评,同时对2006年到期的四个国家项目县进行验收。省级示范县,由各项目县所在市农机局负责检查考评和验收,检查考评排序结果和各项目县自查报告、验收材料于11月底前上报省农机局科技外经处。 省级项目重点县和国家项目县一览表 长子、孝义、屯留、昔阳 二、检查考评、验收的方法及标准 省级项目的检查考评按照《山西省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示范项目检查考评办法(试行)》中的规定进行,国家项目的检查考评按照《保护性耕作项目检查考评办法(试行)》中的规定执行。对于验收项目,专家组将综合项目执行年度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并提出验收意见。 三、检查考评、验收的时间 省级重点县和国家项目县的检查时间为:2006年10月15日~11月15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省级示范县的检查考评工作,须于11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市农机局自行确定。 四、检查考评、验收的准备 各地在认真完成秋季保护性耕作生产任务的同时,要严格按照检查考评办法规定的要求,积极做好检查考评和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接受省级检查的项目县于10月15日前将项目自查报告、各类档案文件材料及现场准备就绪等待检查。到期的国家项目县,需要准备的项目验收材料包括: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合同书、项目总体执行情况统计表、项目工作总结报告、项目技术总结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五、其他 本通知及农业部《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规范(试行)》、农业部《保护性耕作项目检查考评办法(试行)》、《山西省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示范项目检查考评办法(试行)》、《山西省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项目验收证书(表样)》,均登载在山西农机信息网www.sxnj.org.cn,可随时下载。
附件:1、《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规范(试行)》 (下载) 4、《山西省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示范项目检查考评办法(试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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