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着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的中国共产党成立87年来,为改变贫穷落后的中国,实现农业的机械化、现代化,运筹帷幄,呕心沥血,使中国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 1948年7月2日,小豆罗最后一战,忻州市全境解放。刚解放时,全市农业生产水平很低,全市粮食总产仅为3.57亿公斤,平均亩产只有40.5公斤,农民生活十分困苦。当时农业生产工具十分落后,基本上以使用旧式手工畜力农具为主,如曲辕犁。梯耙、耧车等,最典型、最普遍采用的耕作方法是二牛(驴)抬杠。建国初期,百废待举,为了尽快恢复被战争破坏的农村生产力,在继续完成土地改革的过程中,农村工作从增补旧式农具、推广新式农具开始抓起。国家依靠从美国归来的一批农机专家,办机耕学校,培训拖拉机手,用当时现有的一批国外拖拉机兴办国营农场和国营拖拉机站。农业机械作为先进农业生产力提上了议事日程,进入大规模发展的阶段。1949年,省政府发放贷款,扶持铁、木匠和小铁工厂制造犁、耧、锄、锹、耙、 水车等农具,帮助农民购买农具。所以忻州市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是从1951推广解放式水车、犁和双轮双铧犁等半机械化农具起步的。
忻州市第一个国营机械厂是1952年2月诞生于忻府区(原忻县)北关的忻县农具制造厂(现忻州通用机械有限公司的前身),建厂当年生产解放式水车300台。1954年12月第一个马拉农具站在忻府区逯家庄建立,是全省最早的10个农机化试点之一。1955年6月全市第一个锅驼机抽水站在河曲县河会村建立,开启了忻州市动力灌溉之始。1956年4月25日由国家投资在定襄建立了第一个国营拖拉机站,当时引进波兰、匈牙利产拖拉机4部和配套农机具,为忻州市农业社的增产增收和促进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1958年在忻定农牧场举办了首批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班。
在推进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农业机械化问题凸显出来。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集中反映了他的农业机械化思想,成为中国农机化理论的奠基石。
1958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违背了经济规律,当时由于大规模的兴修水利工程,对农村运输机械化提出迫切要求,在农村掀起了一场农具改革的群众运动。1958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都会议就农具改革运动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农业机械化问题的意见》,这是建国以来党中央专门就农机化发出的第一份长篇文件。1959年4月毛泽东在给农村生产队长们的一封信中,提出了“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英明论断,成为我国农业机械化的经典理论。它直接影响着中国农业改造的全过程,是我国农业机械化、现代化的指路明灯。
1960年3月国产拖拉机首次落户我市原平。
1963年4月20日,忻州市(原忻县专员公署)正式批准组建“忻县专员公署农业机械管理局”。1965年12月17日,忻州市成功举办了首届半机械化农业机具选型展览会,参展的有37个机械厂和手工业厂社的34种农机产品。1969年底,全市共建立国营拖拉机站11个,286个公社农机站拥有拖拉机340台,手扶拖拉机88台,农用动力71067马力,机耕面积占总耕地的12.2%。
二 1978年12月,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中共十一届三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果断地放弃了“1980年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口号。这是一年首尾我国高级领导层在政策上发生的重大转折之一,是中共中央在农机化战略上的重大调整。我国农机化开始了新的探索。1979年秋天,神池县青年农民王裕新看到村里的拖拉机锁在库房里,而自己却急需拖拉机拉石料修建自家的房屋,于是他与村长商议能否买下村里的拖拉机,最终他花了8000元获得了这台拖拉机的所有权。此事引起省、地、县农机部门的高度重视,经联合调查后向省政府呈报了《关于允许农村社员购买农业机械化的报告》。1981年8月,省政府发文要求各地参照此文执行。这一举措在全国为首家,开辟了农民私人购买集体资产和大型生产资料的先河,对全国影响很大。1982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突破陈旧思想的束缚,允许农民私人购买大中型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并提出发展小型农业机械。1984年2月国务院颁发规定,进一步突破陈规戒律,允许农民私人用拖拉机从事营业性运输。这两项“松绑”政策是对农机化适应家庭承包经营进行的重大改革,成为新时期农民致富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奠基石,到1994年,全市农民个体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557台,小型拖拉机24216台,农用载重汽车6453辆,各类作业机具11843台。在46069万元农业机械原值中,农民投资比重超过60%,全面开展了机械深耕、耙耱镇压、机播、机铺地膜、机械收获、机械化运输、加工、秸秆还田、推土造田以及水土治理等各农业生产环节作业和建设,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建设中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
1985年10月16日,美国友好人士韩丁先生亲临忻州市忻府区、原平等县考察机械化家庭农场建设情况,并在原平首次提出玉米秸秆还田这一新概念。源于此,忻州市及原平市两级农机部门从1987年---1989年开始在原平市永兴村等地进行秸秆还田试验并取得成功,在全国率先提出“玉米秸秆整株还田技术”,受到国家农业部的高度重视,并将此技术在全国大力推广应用。
1991年11月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提出“大力发展农用工业,推进农业机械化”。1998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十五届三中全会再次专门讨论农业和农村问题,提出要广泛运用农业机械,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1997年原平市争取到国外农机投资---韩国政府贷款10省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山西子项目,总投资3641.21万元(其中外资200.02万美元),是全省首家。1997---1999年原平市又连续三年得到国家财政支农项目款330万元。是全省第一个也是唯一列入此项目的县市。
三 新世纪开端的2001年3月,在“十五”计划纲要中提出“发展农业机械”、“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机械化”的重要决策,这是新世纪党和国家对农业机械化政策的重大调整,是“十五”期间赋予农机化工作的重任。
2004年6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党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并颁布实施。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律依据。同时该法把农机补贴政策等行之有效的做法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2005年国家和省财政投入忻州市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110万元,共补大中型拖拉机91台,各类农机作业机具107台(件)。2006年农业税全面取消后,对农村继续坚持“多予、多取、放活”的方针。2006年国家财政再次投入我市325万元用于购机补贴。且逐年递增,2007年达到500多万元,今年将超过1000多万元。不少农民特别是农机手纷纷给农机部门送来了“农机补贴谢党恩,万众齐心奔小康”之类的锦旗和感谢信。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明确了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战略部署,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这给农机化事业带来了新机遇,也对农机化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十一五”期间,忻州市农机化将步入一个快速发展的轨道,力争在期末,忻州市农机固定资产总值达到9.56亿元,农机总动力206万千瓦,农用拖拉机30830台,主要农作物的耕整地、播种、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60%、51%、6%,种植业生产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50%。
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为改变我国农村的落后面貌,从指导思想到工作部署,把农业机械化放到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地位。毛泽东提出的“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哲学判断和:一切能够使用机器操作的部门和地方,统统使用机器操作”的奋斗目标,始终是激励我们农机化工作者前进的动力,是照耀忻州市农机化工作胜利的灯塔。现代农机是先进农业生命力的发展方向和根本标志。目前,全市已拥有农机总动力173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29030万台。全市机械化耕地、播种、分别达到51%、37%的能力。他们在实践中初步探索出一条贫困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对于农情复杂的农业大市来说,这是了不起的成就。与建国初期相比,忻州市人口从147.8万增长到296万,净增148.2万人;粮食生产能力从70840万公斤增长到123071.6万公斤(2007年),净增52231.6万公斤。在半年多世纪的历程中,农业机械化对忻州市人民社会生活的进步产生了重大影响,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如今,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在享受着农业机械化带来的恩惠。